问题 | 交通事故损害较小的应如何理赔 |
释义 | 交通事故损害较小的应这样理赔: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一、交通事故保险 1、报案。当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3、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4、签字。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二、交通事故损伤是如何赔偿的 对于交通事故中有损伤的受害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理赔: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三、交通事故如何走保险 一、汽车出了事故后,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一)立即停车;(二)立即抢救伤员和物资;(三)保护原始事故现场;(四)现场急救;(五)及时报案;(六)协助现场调查取证。车辆走保险流程如下:1、报案。2、查勘、定损。3、核价、核损。4、投保人将理赔资料递交到保险公司网点,由工作人员将资料上传至车险理赔工作管理系统中。5、理赔人员从接收到材料开始进行审查、理算、核赔。6、投保人可到就近网点领取赔款或通过转账方式获得理赔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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