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保局的工作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制本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政策和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行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 3、承办政府系统股级干部的任免手续等人事管理工作; 4、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考试、聘用的组织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继续教育工作。 人保局的权利: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综上所述,人保局,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的也简称为“人社局”,是政府行政单位(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县)政府工作部门。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