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五议一审两公开”工作机制是指按照“五议”即村、两委负责人建议、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一审”即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重要意义 实行村(社区)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居)民自治机制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是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要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包括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重要指示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途经。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五议五公开”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村(社区)“五议五公开”作为提升村(社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抓手,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作为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