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一直未入住物业费的规定 |
释义 | 房子没有入住,不可拒交物业费。 一、物业不作为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物业不作为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不作为拒交物业费不属于违法行为。物业服务是根据合同进行的,如果物业管理没有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就是违约行为,对此您可以拒交物业费,但是必须留有物业管理处不作为的证据,而且只能拒交物业管理不作为部分的物业费,不能拒交所有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拖欠物业费如何去应对 业主故意拖欠物业费的,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通常属于一般违约,而非完全不履行; 因此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错误的行使抗辩权。且业主对这种服务的感知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观因素。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和《业主公约》规定,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业主委员会负有催缴服务费的责任和义务。对催缴仍不缴纳的,可通过法院起诉。 三、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如果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需要缴纳物业费。 业主并非不可以因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而拒交物业费,而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业主仍然应当交纳物业费。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需要重新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为自己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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