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走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如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诉讼离婚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诉状、举证、等待开庭。 一、涉外婚姻要什么手续 涉外婚姻:如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需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其次,登记机关也有等级要求。双方需到省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并按照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交公证机构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无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离婚时,涉外婚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可以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户口不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深圳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三、离婚登记是否必须在结婚登记机构办理 离婚登记没有要求必须结婚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到男女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在中国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中国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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