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 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应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进行。 也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只能适用轻罪案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学者认为,以上观点均过于保守。刑事和解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 一、刑事和解书签过之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刑事和解书签过之后还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和解协议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所及即使被害人和解,检察院认为需要起诉,法院认为需要定罪处罚的,会进行定罪处罚。 二、刑事和解后还判刑吗 刑事和解之后还会进行判刑,但是会比没有和解前判决的轻一些。被害人是否愿意接受和解,需要考虑赔偿和重判哪个更重要,加害人方应该争取进行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者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进行直接沟通后,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和解的协议,司法机关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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