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国有资产可以进行抵押担保,如国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国有的交通运输工具等:国有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