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证据的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物证痕迹。 二、书证书证是以其记载的或者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材料。 三、证人证言证人是独立与犯罪之外的第三者,证人是通过诉讼以外的途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办案机关所作的陈述是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指被害人就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向办案人员所作的陈述。被害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他比一般证人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更全面、更具体。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俗称口供。 六、鉴定意见指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定或者聘请,就案件的某些专门问题鉴定后制作的书面意见。 鉴定意见包括: 1.法医鉴定证明死亡原因或者被伤害的程度。 2.司法精神病鉴定证明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精神是否正常。进一步决定他们的陈述是否可信,以及被告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刑事技术鉴定包括会计鉴定、笔迹决定、痕迹决定、毛发鉴定、弹痕鉴定、化学鉴定、毒物决定、价值鉴定、文物鉴定等。 4.其他技术鉴定如对火灾、生产事故的原因和后果出具的专家意见。鉴定意见是最客观、最真实的证据。但专家意见不等于结论。不能迷信鉴定结论。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是指侦查人员对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或者检查的情况所作的图片、影像、文字记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录像资料。电子数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计算机储存资料。 操纵市场的形式有哪些 操纵市场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虚买虚卖。又称洗售、虚售。它是指以影响证券市场行情为目的,人为制造市场虚假繁荣,从事所有权非真实转移的交易行为。 (2)相对委托。又称通谋买卖,表现为交易者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某种证券。当约定一方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某种证券时,另一约定人同时卖出或者买入同一证券,从而抬高或者压低该证券的价格。 (3)连续交易。这种行为表现为交易者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进或者卖出某种证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使他人对该证券的走势做出错误判断而积极参与交易,市场操纵者则高抛低进,牟取暴利。 (4)联合操纵。又称集团操纵,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临时性组织,联合运用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该手段要求行为人与证券发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甚至是董事会中的重要成员连手才能完成。 政府补助的形式有哪些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第二,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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