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上规定证据规则有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补强证据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即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借以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