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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沧市劳动者产假规定有哪些
释义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云南省临沧市乐平县泰城镇规定产假是多少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国家规定产假是多少天?
    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规定: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女职工产假是怎样的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承德县劳动者产假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产假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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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