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 |
释义 | 1、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4、误工费: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6、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交通事故标准赔偿是什么 交通事故标准赔偿如下: 1.医疗费。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8.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5、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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