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增值税发票可以无数量和单价吗 |
释义 | 普通增值税发票是不可以无数量和单价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 1、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税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 2、销售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收款员; 3、购买方名称项目、单价、数量、金额、合计金额小写、合计金额大写; 4、校验码、二维码码区。 普通增值税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的内容一致,只是普通发票不用认证,开具的时候购货单位也不用税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只需单位名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乘以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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