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暖气的法律规定如下: 1、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不缴纳取暖费; 2、取暖费一般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计算,通常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或以年为单位; 3、采暖的用户有向供热方交纳供暖费的义务,逾期不交,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用户发现室温不达标,应第一时间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不给处理的,用户应保留相应证据,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暖气费征收方式如下: 1、按取暖面积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方法,即用户取暖费=建筑面积乘单位面积。其中建筑面积与取暖面积的核定,以本地政府解释文件为准。居住面积越大收费就越高,均价各地方不一样,不过每个地方都会有相应的标准; 2、按热量收费。有些地方改进了计费办法,为每个热用户安装热量表,按累计热量计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