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备件申请 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你到房产局去填一个表格。把房屋的具体信息填到表格上,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住址等基本情况。另外,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有了这个具结书就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了。 第二、备案查档 房产局会根据你提供的这些材料进行查档,看你提供的这些材料是否属实,这么做是确保您到房产局登记事项的真实性。 第三、登报声明 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核准后就会给你颁发证明,你拿着证明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这样报社就会进行公告,大家就会在报纸上看到你的登记,如果有人觉得你登记的事项有问题自然会与报社取得联系,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人申请异议,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就可以了,那么关于勘丈入册是如何的第四点会具体说明。 第四、勘丈入册 这时候测绘所会派人来对你家房屋进行重新测量,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根据得到的尺寸,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得到的尺寸负责案件入册。 第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经过层层审批,决定是否向申请人补发,如果确定可以补发,他们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这五个步骤走完你就可以重新取得房产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