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1、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在雇佣合同中,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3、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关系的处理受《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 4、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的回答,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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