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办理离婚期间男方去世,遗产继承有以下情况: 1、若男方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遗产由其指定的遗产继承人进行继承; 2、若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由于是否还未办理完离婚手续,所以双方在法律上还是夫妻关系,女方仍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双方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则遗产应该由男方子女与其父母共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