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第二天辞职不可以直接走。试用期员工辞职三天才可以走。三天是按照自然天数计算的,即使是节假日或者休息日都包含在内。试用期员工辞职可以提前三天递交离职报告,递交后顺延三天就可以离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就是单位对劳动者设立的考核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也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