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第二天辞职不可以直接走。 试用期就是单位对劳动者设立的考核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员工辞职三天才可以走。三天是按照自然天数计算的,即使是节假日或者休息日都包含在内。试用期员工辞职可以提前三天递交离职报告,递交后顺延三天就可以离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也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