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骗起诉书怎样写? |
释义 |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少时间等。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应该;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应该;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形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形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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