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券承销的定义与实践 |
释义 | 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发行人发行证券的基本业务活动,包括包销、投标承购、代销和赞助推销四种方式。承销协议应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并明确未售出股票的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 基本简介: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 证券承销的承销方式: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 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结语 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它代表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通过借助证券经营机构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发行人能够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成功销售证券。根据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方式可以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和赞助推销。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证券承销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的必要程序,它有助于为企业筹集资金并转嫁一部分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做市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五十八条 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一百零六条 投资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并在证券公司实名开立账户,以书面、电话、自助终端、网络等方式,委托该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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