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如何召唤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
释义 | 公安机关有权传唤证人进行讯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能适用于自诉人、被害人、原告人、被告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人以及案件情况需要直接拘传的人。虽然拘传的证据条件并未明确规定,但仍存在滥用的可能性。 法律分析 一、公安机关能不能传唤证人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传唤证人,要求证人到指定地点,对证人进行讯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二、传唤的对象有哪些 拘传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不能适用。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传唤证人并对其进行讯问。拘传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不适用于自诉人、被害人、原告人和被告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然而,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仍存在滥用拘传的可能性。在实践中,执法机关应严格依照法律执行,以确保拘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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