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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孙是否具有继承外婆遗产的权力?
释义
    外婆遗产外孙继承需通过遗嘱,无遗嘱则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外孙是否在继承顺位中取决于具体情况。继承权包括客观和主观两种含义,与继承人的意愿相关,可接受、行使或放弃。继承权主体可通过法律规定、遗嘱指定或遗赠扶养协议确定,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继承人和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继承人。
    法律分析
    外婆遗产外孙要想继承,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外孙在不在继承顺位之中。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结语
    外婆遗产外孙要想继承,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一般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外孙在继承顺位中是否被包括是一个重要问题。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合法获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客观和主观两种含义。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规定、遗嘱指定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确定,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和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权的实现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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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2: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