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伪造文书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伪造文书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行为人构成该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文书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要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4、主观要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