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缴费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缴费标准。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一征缴、统一缴费基数。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征收方式。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统一征收。基金管理。两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医保冻结期间的费用能报销吗 医保卡被冻结,是本人没有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形,在中断时间3个月以内的,补缴医疗保险费,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中断满3个月的,补缴医疗保险费后12个月内发生的住院费用,按下列办法报销: 1、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 2、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 3、24个月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正常职工的50%。中断补缴后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不补缴的不予报销。《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医保关系的,中断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医疗保险待遇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应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后,中断缴费期间方可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2、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本人愿意补缴的,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前后视为连续参保。中断补缴后12个月内,按下列办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24个月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正常职工的50%。中断补缴后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本人不愿补缴的,中断缴费前后不视作连续参保,连续参保时间重新计算,待遇享受按照第十六条执行。 二、医保局和社保局在一起吗 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个单位,现在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是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社保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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