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
释义 | 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六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人民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即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不得用人民法庭的印章代替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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