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消费者发现教育机构的违规行,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同时,无论哪类教育机构有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315“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第四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