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的电瓶不还怎么处理 |
释义 | 租的电瓶不还已经构成违约,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立即返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车卖了已提档对方不要了 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机动车所有权的转让以交付为要件,登记仅生对抗效力。双方订立的机动车买卖合同的效力与车辆是否实际交付无关,是合法有效的。对方不再要车,即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此行为带来的损害赔偿。若车辆已交付,还应当要求其返还车辆。 二、车主不协助过户怎么办? 购车后车主不协助过户,买方可以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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