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存单质押贷款的内容
释义
    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其他有关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还应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开户证实书,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开户证实书;
    (二)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
    存款行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确认的内容包括:
    (一)单位定期存单所载开立机构、户名、账号、存款数额、存单号码、期限、利率等是否真实准确;
    (二)借款人提供的预留印鉴或密码是否一致;
    (三)需要确认的其他事项。
    经确认后的单位定期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其质押的贷款数额一般不超过确认数额的90%.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存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质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高可达质押价值的9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视借款人情况最多下浮10%。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7: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