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罪过行为有什么 |
释义 | 无罪过行为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3、意外事件中的行为即行为人缺乏主观上的罪过,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刑罚制度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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