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种: 1、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原则。 2、不妥协原则。 3、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原则。 4、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 5、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原则。 6、先发制敌、保持主动原则。 7、法治原则。 8、人权保障原则。 人民群众既是反恐怖主义工作采集恐怖主义信息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来源,又是对恐怖活动施加影响最直接、最普遍、最及时的力量。 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