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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的形式及特点
释义
    赠与合同的主旨是:赠与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财产所有权转移时合同生效。赠与合同的基本条件包括财物合法性、自愿赠与、受赠人接受、动产交付或不动产过户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需要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的财产应当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分析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形式
    1、赠与合同的一般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且赠与合同一般是一种单务、实践合同。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财产所有权转移时,合同成立生效。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所赠财物必须是赠与人自己的合法财产。
    2、必须自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
    4、动产应当交付、不动产应当过户。
    5、【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结语
    赠与合同的一般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和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赠与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包括所赠财物必须是赠与人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人必须自愿赠与并做出真实意思表示,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动产应当交付、不动产应当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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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