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申请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签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3、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在市场(蔬菜、服装、海鲜等)工作的,应提供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场地或摊位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就业证明怎么写要注意几点? 1、就我目前见过的就业证明有写法比较简单,标题就写上就业证明。因为这个是必须有的。并且要设置居中,字号调的大一点。 2、要有主体,这个主体包括公司、学生、以及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职务。 3、要有时间。这个时候包括录用时间以及证明时间。 4、要有公章,公章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的章,这个一定要有。否则无法证明。 综上所述,办理在京务工就业证明依据当地规定办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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