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具有市中区、历下区、历城区、天桥区、长清.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3、持有《济南市居住证》;4、在市中区、高新区、历城区、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无住房;5、单身人士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6、外来务工家庭在市中区、历城区、历下区、天桥区、长清区、槐荫区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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