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停薪留职的,是属于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补偿。 一、未婚怀孕被辞退有赔偿吗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无故辞退劳动者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或者支付。另外,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二、孕妇停薪留职协议怎么写才合法?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在怀孕期间,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生育津贴的权利,同时享有法律规定的产假,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应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