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3年广州社保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为医疗2%、养老8%、失业0.2%、生育个人不缴费、失业个人不缴费,缴费的基数是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的月平均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选择一至七档按月缴纳或者按季按年缴纳。第一档10元,第二档30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70元,第五档90元,第六档110元,第七档130元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 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自2019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中山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