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错东西价格可以要回来吗 |
释义 | 以追回,按重大误解来要求支付合理价款。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误解的“事实”是当时存在的事实,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出乎预料的事实不构成重大误解; 2、 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 3、 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 4、 重大误解不是出于合同当事人的重大过失引起的; 5、 单方重大误解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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