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成交出现纠纷后,中介费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一般二手房交易出现纠纷分为4种情况,分别是卖方出现违约、中介违约、买房违约、中介违规承诺。 1、卖方出现违约:居间合同仍然有效,中介也履行了居间服务,他们一般不会退还中介费,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中介一般在居间合同里要求违约的一方(业主)退还中介费给购房者。 2、中介违约:这个没得说,谁违约谁承当退还中介费的义务。 3、买方违约:如果你不想买房,打算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会退还中介费的。 4、中介违规承诺:此种情况下中介是过错方,必须退还中介费,走诉讼也一样。 一、二手房中介合同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中签订中介合同的,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对于贷款失败未写明处理方式。有三个选择:解除合同、支付全款或者继续贷款。一般买卖双方不会注意到这个问题,中介公司就会选择继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仍拒绝批贷,买卖双方又达不成一致,交易就陷入僵局,中介费也不予退还。 2.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房屋可以约定退还中介费的情形。例如央产房,因其性质的特殊,有些情况办理不了上市手续,买方可以和中介公司约定在这种情况下退还中介费。 二、撕毁居间合同后的违约责任 (一)居间合同解除后是否应对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中一般约定如由于一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居间合同,则应赔偿中介受到的损失即佣金的损失,一般以房屋总价2%来计算。实务中有不少案例是由此引起。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以下因素: 1、解除《居间合同》的原因是什么。 2、中介是否存在过错。 3、中介是否完成了全部的合同义务。 一般而言,如中介不存在明显过错,法院会考虑到中介确已提供相应服务,但又并未完成全部义务,因此会酌情判决支持部分佣金,而不致于按居间合同所约定的房屋总价2%来判决。 (二)签订居间合同后在什么情况下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如果有正当理由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应当解除居间合同,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谓“正当理由”因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以下这些应当被认为是正当理由: 1、居间合同中记载的重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如产权人、面积等房屋信息。 2、卖方隐瞒了重要信息,如存在违章搭建、破坏承重及房屋结构、严重质量问题等。 3、双方就主要交易条件在居间合同中未约定,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仍未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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