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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们结婚十几年了,女孩13岁了,平时都是老婆带,离婚了她抢着要辅养,我要出辅养费吗要出辅养费吗?
释义
    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合法收养的女儿,那离婚后前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非亲生女儿是前夫的继女,那离婚后前夫没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应该要求女儿的亲生父亲支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离婚了一方不给付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
    我要结婚了,但对象的年龄是18岁,我们能领结婚证吗?
    一、男女18岁可以领结婚证吗1、男女18岁不可以领结婚证。根据规定,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才可以领取结婚证,这就是所谓的法定结婚年龄,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二、户口已婚可以领结婚证吗户口已婚是否可以领结婚证看情况,如果当事人确实已婚的就不能再领结婚证了,否则构成重婚。若是婚姻状况信息更新不及时,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申明。我国公民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情况往往还是未婚或空白,已经离婚或者丧偶的当事人户口本还是现实已婚,介于此,经征求公安部意见,民政局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你好,我十几年前离婚了,现在人们在福建,怀孕了,要申请结婚证,但我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当事人没有结婚证的,一般不能协议离婚和申请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但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同居关系的,即使没有结婚证,也可以申请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扥材料。而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你好,我们结婚了,需要带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证要带: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我满22了,女孩18了可以结婚吗
    现在18岁不可以结婚,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登记结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只有达到了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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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6: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