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全国通用:天津医保卡 |
释义 |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可办理直接结算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急诊、抢救情况下,参保人员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制定。 法律分析 已经在天津市社保分中心办理了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登记,以及转诊转院就医登记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办理直接结算业务。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类人: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天津市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天津市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是指天津市转诊规定的人员,经天津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诊断,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经天津市经办机构同意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 5.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6.参加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拓展延伸 天津医保卡能否在其他省市使用? 天津医保卡可以在其他省市使用,但具体使用范围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医保卡在全国范围内是互认的,也就是说天津医保卡可以在其他省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结算。然而,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比例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范围和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使用天津医保卡在其他省市就医时,建议提前了解目标地区的医保政策,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报销信息。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在天津市已办理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登记以及转诊转院就医登记的参保人员可办理直接结算业务。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使用天津医保卡在其他省市就医时,建议提前了解目标地区的医保政策,以获得更准确的报销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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