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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雇主责任成立的条件
释义
    首先,向大家介绍的是雇主责任成立的条件。第一,雇主与雇员必须存在正式雇佣关系。第二,雇员所做的行为是执行雇佣合同要求的行为。第三,雇主存在主观上的错误。只要满足了上述的三个条件,才能够断定雇员受伤雇主责任。
    那么,在上面提到的雇主的主观错误包括哪些情况呢?主要的情况有雇主提供的工作地点、操作机器以及工作程序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雇主任命的管理人员不称职;雇主本人直接的疏忽或者过失造成雇员受伤。只要满足上述的条件,便可以断定是雇员受伤雇主责任。
    一、雇主责任的法律特征
    (一)人身关系的从属性。即致害行为人与责任人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其意志和行为受雇主的约束和支配。
    (二)义务主体的分离性。一般侵权责任的侵害人与责任人为同一主体,但雇主责任的责任人并非侵害人。责任人和侵害人相分离,只是基于他们之间存在着特的法律关系,才由雇主对外承担责任。
    (三)经济利益的关联性。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以及其他利益,雇主是这种利益的享有者。雇员虽然按约定取得了一定的劳动报酬,但这种报酬少于其创造的经济价值。
    (四)雇主与雇员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损害事实虽是雇员直接造成的,但雇主对雇员选任不当,疏于管理、监督等作为与不作为的行为,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代驾公司与代驾司机的法律关系以及与雇主的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般认为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则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仅从构成要件来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存在相似之处,都以劳务获得劳动报酬,都接受用人方的管理,但劳动关系区别于雇佣关系之处在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表现出更强的人身依附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之下从事劳动,而且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办理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相比之下,雇佣关系中雇员对雇主的人身依附性不强,管理也不如劳动关系严格,也无办理社会保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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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