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离婚要经过夫妻之间的友好协商,两方都有意愿进行离婚,而且要签订离婚协议后,离婚协议书上要表明在有子女的情况下的子女归属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的解决结果,才可以携带材料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如下: 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所持有结婚证; 3.夫妻两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夫妻两方自己一个人的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两张。 一、深圳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深圳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相关材料。即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程序。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二、民政局有备案吗离婚协议的写法 离婚协议民政局有备案。离婚协议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经双方协商所签订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文书,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要的材料之一,离婚协议书只有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经民政局备案才能依法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