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登录到电子税务局。2、点击“预缴申报”,进入预缴税款的申报界面,选择所属期,点击确定。3、进入到申报界面,即可自动带出项目相关信息,然后填写销售额及分包扣除金额,填写完成后,附加税自动带出。核实无误之后点击“申报”即可。4、返回到外经证界面,点击“税款缴纳”。在未缴税一栏即可看到需要缴纳的税款,缴税有四种方式,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缴税即可。如果申报填写完成后,发现填写信息有误,只能作废重新申报,具体操作是在税款缴纳界面,点击“交易失败处理”、“解锁”,解锁之后就可以作废申报表,然后重新申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