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医保做手术要先交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医保,医疗费用并不是及时结算的,而是在病人完成诊疗结账之后,才由医保中心和定点医院完成结算。所以医院会要求先行支付费用,其自费部分也是在完成医疗之后和医保中心结算完成后才能得出具体报销金额,医保报销金额可以直接抵扣总消费额,个人只需支付报销完成部分。先行垫付的医疗费用加上报销金额超出医疗总费用,则由医院进行退费,将多余部分退于个人。 法律依据: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第四十九条 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部门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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