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名字能否添加到未领证的房产证上? |
释义 | 未婚夫妻可将女方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符合法律规定。补办丢失的房产证需先到房管局登记遗失,然后携带身份证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补办。婚前加名字需交纳交易费和印花税,按房价的万分之5计算。建议领取结婚证后再加名字,可节省税费。 法律分析 一、没领证房产证上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没领证房产证上可以加女方名字的,即使不是夫妻关系,也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女方名字的。现在新人结婚之前,很多女方家里要求男方家里购买房子,也就是说在结婚之前买房,而且要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女孩子的名字。这些都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婚前加女方名字需要交多少税 结婚之前加女方名字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交的税费相对来说要多一些,要交纳交易费,接下来还要缴纳印花税,是按照房子总价的万分之5来收取。如果这个房子有贷款的话,那么还要先去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接下来再缴纳相应税费,交税费需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那边去交纳的,要带上各自相关材料,材料要真实齐全,否则工作人员不会受理。如果以夫妻名义加名字的话,是不需要收取费用的,直接缴纳工本费用就可以,这样相对来说很划算,所以建议大家还是领取结婚证之后,再加另外一半名字,这样税费能少交很多,也是很划算的。 三、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前应当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此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查档补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结语 在我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即使是未领证的房产,女方的名字也可以加在房产证上。然而,婚前加名字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交易费和印花税。建议在领取结婚证之后再加名字,这样可以节省税费。若房产证丢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补办。根据法规,不动产登记簿可以进行重建,以确保权属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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