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三蓝牌4.2米货车为轻货范畴,一般10年报废,可以延缓报废,总年限不能超过15年。至于黄标不是一个概年,此货车出厂合格证是蓝牌就是绿标车,绿标达不到国三或者达不到绿标年审标准就不能继续上路行驶了。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