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报出生证明需要什么 |
释义 | 补办出生证明不需要登报声明。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到当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申请补办: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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