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所区别。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就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签订好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亲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或者债务承担等有争议的,可以拟好离婚起诉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拟好的起诉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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