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西产假是158天加60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应如何发放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分为已参加生育保险和未参加生育保险种情况。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支付; 2、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计发。专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颜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