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中国ATA单证册 |
释义 | 经国务院批准并海关总署授权,中国国际商会(又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为中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商会。 在向出证商会提出申请以前,应先进行咨询,了解货物暂时进口的国家是否实施了ATA单证册制度,货物是否属于进口国接受的货物范围。 ATA单证册的申请程序如下: 一、首次申请的,需在出证商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提交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等文件。 二、向出证商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和货物清单。货物清单包括货物的品名、重量、数量、价值、原产国。 每一个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中声明: 、承担无合理理由未将货物从进口国再出口的责任; 2、承担如违反ATA单证册有关使用规定,偿还担保商会--中国国际商会所有费用的责任。 三、支付出证手续费。基本手续费根据ATA单证册项下货物价值按比例递增收取。 四、向出口证商会提供进口和其它税的充分担保。目的在于防范ATA单证册使用过程中担保商会的有关风险。如果出现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在进口国被擅自销售、赠送或者被窃、丢失等情况,担保商会可以申请人的担保。 、担保形式可以是押金、银行保函、保函、中国国际商会认可的书面。 2、担保金额为货物应付进口税款的0%。根据有关,担保商会为中国ATA单证册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超过进口各税的0%。 3、担保期限为自ATA单证册签发之日起33个月。规定33月的担保期限原因在于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单证册的有效期一般为自签发之日起2个月。如果海关提出索赔,应在单证册有效期期满后2个月以内向担保商会提出。担保商会有9个月的处理索赔期限。如果持证人无意重复使用单证册,可以归还出证商会。出证商会审核单证册后,确认不会引起索赔的,将尽快退还持证人押金或者解除担保函。 出证商会对申请程序进行审核,认为符合规定的,将及时出具ATA单证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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