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见证人突然去世,遗产继承陷入僵局 |
释义 | 如果遗嘱见证人在遗嘱见证人死亡之前,遗嘱仍然有效,仍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遗嘱继承。遗嘱是指人在自己死亡之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身后财产进行相应的嘱咐和嘱托行为。我国的法律承认这类行为。因此,在遗嘱见证人死亡后,其遗嘱仍然应该正常进行继承,即使遗嘱见证人已经去世。遗嘱见证人死亡并不影响遗嘱的生效。 法律分析 如果遗嘱见证人在遗嘱见证人死亡之前,遗嘱仍然有效,仍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遗嘱继承。遗嘱是指人在自己死亡之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身后财产进行相应的嘱咐和嘱托行为。我国的法律承认这类行为。因此,在遗嘱见证人死亡后,其遗嘱仍然应该正常进行继承,即使遗嘱见证人已经去世。 一、遗嘱见证人死亡怎么处理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只要符合立遗嘱时的合法要件,该遗嘱就属有效。故见证人是否健在原则上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证明人死了如何做? 并不影响遗嘱的生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一般需要的见证人的是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持有遗嘱并主张遗嘱真实性的一方,原则上可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一般遗嘱都属于自拟遗嘱的类型。为了证明遗嘱的真实性,遗嘱的继承人必须保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书写并签名,并注明下一年、月、日。证明时,一方面,整个遗嘱的笔迹必须一致,可以通过提供老年人生前书写的其他笔迹样本进行比较,必要时申请笔迹鉴定。 拓展延伸 老人立遗嘱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 老人立遗嘱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只要该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现,有老人的亲笔签名,签处该遗嘱的时候老人精神正常,有两个以上无关系人作为证人,该遗嘱即可成立。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结语 遗嘱见证人死亡后,其遗嘱仍然应该正常进行继承,即使遗嘱见证人已经去世。遗嘱是指人在自己死亡之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身后财产进行相应的嘱咐和嘱托行为。只要符合立遗嘱时的合法要件,该遗嘱就属有效。因此,遗嘱见证人的生死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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